2018广西梧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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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2018年我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 155号)、《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及《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8]15号)文件精神,我市定于2018年5月26日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如此时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以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考核时将核实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等因素造成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因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