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钦南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医疗岗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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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8〕1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更正版)等精神,为适应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报钦南区政府批准,2018年钦南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32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55人。为确保招聘考试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面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两种(各招聘单位所采取的面试方式详见岗位表)。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分值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以及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总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总成绩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对进入面试比例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但又确需补充岗位人员的,可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才能进行面试。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及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报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名单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8年7月中旬在钦州人才网()及钦南区政务公开平台()随面试公告进行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现有人员进行面试。
4.面试时间
2018年7月31日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的有关规定,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5.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工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6.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钦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形式应根据招聘岗位确定,坚持“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着重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7.实行验证制度
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8.成绩公布
当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在面试考点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