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报名条件
为适应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玉市人社发〔2012〕116号)的规定,定于2018年5月26日进行全市事业单位分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2018年全市 565 家事业单位的820个岗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39人。其中,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76人(含定向从市直驻玉部队军官的随军家属招聘6人),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6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8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四)现役军人;
(五)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七)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3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