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钦州市直、钦州港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医疗岗资格审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更正重印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8〕15号)等文件精神,为适应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报市政府批准,2018年钦州市市直、钦州港区共71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23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4月8日8:30—4月14日17:00。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两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报名次日起2日内在网上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向报考者说明理由。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要求报考者诚信报考。除随军家属外,其余报考者暂不须提供纸质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属随军家属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供纸质随军审批表等材料进行审核。
报考者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4月24日08:30—4月24日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