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钦州市直、钦州港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医疗岗其他说明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更正重印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8〕15号)等文件精神,为适应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报市政府批准,2018年钦州市市直、钦州港区共71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23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本次招聘考试笔试的考试大纲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为准;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
(三)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此项由报考者在报名时自行举证。
(四)港澳台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港澳台居民的报名情况,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及时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线上线下等方式为其报名提供便利,并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六)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