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钦州市钦北区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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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8〕15号)等精神,为适应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报钦北区人民政府批准,2018年钦州市钦北区41个事业单位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考核
(一)组织实施。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考核、体检工作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确定人选。按40%笔试总成绩+60%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市直招聘单位的考核人选,由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钦州港区招聘单位的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人才网公布。
(三)考核。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在3个工作日内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