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贺州市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为满足全市各级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促进就业公平,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8〕15号)关于招聘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39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笔试成绩
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成绩查询时间:2018年6月25前。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18年6月28日前。
面试成绩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等程序。
2.报考市级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其当天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为合格(定向招聘残疾人岗位除外)。
3.报考县(区)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达到其当天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降低5分后的分数,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定向招聘残疾人岗位和驻军随军家属岗位的除外)。
4.报考乡(镇)或驻乡(镇)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岗位、定向招聘驻军随军家属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达到60分的,为合格。
5.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
(1)不实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实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30%+面试成绩×70%
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