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百色隆林各族自治县编制控制数招聘县级公立医院报考条件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5〕6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实施2018年度隆林各族自治县第二次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工作,三家县级公立医院计划第二次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125人。现中公卫生人才网将广西百色隆林公立医院招聘125人报名通知有关事项进行整理。
广西百合隆林公立医院招聘125人报考条件具体如下: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卫生事业,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条件和独立完成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教育毕业生报考的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毕业生须在2019年2月28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外县(市、区)在职在编人员(含定编定岗不定人)报考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
5.在本县乡(镇)卫生院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20日至2000年12月20日期间出生)。
7.医生、护理、医技类人员取得初级师职称及以上(含初级师)、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的医学类专业且报考相应岗位的免于笔试直接面试,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8.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有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以《2018年度隆林各族自治县第二次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笔试)》和《2018年度隆林各族自治县第二次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免笔试)》为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3.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发布招聘公告中开始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龄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以上是广西百色隆林各族自治县编制控制数招聘县级公立医院招聘报考条件内容,望各位考生仔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