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天津市北辰区卫计系统招聘27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满足北辰区卫生事业发展和学科队伍建设的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2011】10号),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卫生高级人才及急需的紧缺实用型专业技术人员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卫生事业,严格遵守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与拟聘岗位相匹配的职(执)业资格和工作经历;
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要符合以下条件:
1、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二、招聘办法
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辰区卫计委统一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2015年11月27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14日9:00--2015年12月25日24:00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邮件形式,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获奖证书、其他证件证书的扫描件或照片以及报名表、个人简历、业绩材料发送至。
(三)资格初审
由区人社局、区卫计委等组成审核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四)考试方式
开考比例为1:3,其中博士及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可以通过考核方式录取,考试(核)采取技能考核、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技能考核。内容为实践技术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2)现场答辩。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评委考察应聘者的个人综合素质等内容,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技能考核成绩×50%+现场答辩成绩×50%。
(五)体检
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进入体检人员与招聘计划数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由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六)试用考察
由北辰区卫计委组成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由用人单位试用1—3个月,全面考察德、能、勤、技等,并出具考察报告,由区卫计委提出意见,再上报区人社局,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试用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备案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九)聘用
已经备案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三、招聘后的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天津市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原标题:天津市北辰区卫计系统2016年度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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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天津市北辰区卫计系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xls
2.2016年天津市北辰区卫计系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北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