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天津市宁河区卫生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通知(赴内蒙古医科大学考点)
经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天津市宁河区卫生局在内蒙古医科大学设立考点公开招聘9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16年1月20日在天津人才服务中心()发布了《天津市宁河区2016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宁河区卫生局于2016年4月在内蒙古医科大学设考点组织招聘。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工作安排
2016年4月在内蒙古医科大学考点进行校园招聘,如有剩余招聘计划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形式在天津人才服务中心发布招聘信息,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时间安排
公告时间:2016年4月5日至4月10日。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1日至4月15日。
考前资格审核时间:2016年4月22日,地点: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4号宿舍楼4楼就业洽谈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5号)。
笔试时间:2016年4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2016年4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进入面试后通知,面试时持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
三、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2016年宁河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四、报名方式
1.我单位主管招录人员依据考生投简历的联系方式,电话通知考生报名;未投递简历的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看报名信息。
2.考生登陆邮箱 (邮箱密码rsk123)或在内蒙古医科大学本科毕业生就业平台()下载《2016年天津市宁河区卫生系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考生基本信息表》报名,每人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3.考生将填好的《报名表》、《考生基本信息表》传至邮箱进行报名,我单位将根据考生报名表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核,报名成功后我局将会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告知。
4.报名成功的考生于4月22日持以下证件到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4号宿舍楼4楼就业洽谈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5号)进行考前资格审核,经验证合格后领取准考证,并交笔试报名费45元。
五、报名所需材料
1. 2016届毕业生需提供: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4)就业协议原件(三方协议);
(5)岗位所需资格证、执业证、英语四级证原件和复印件;
(6)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2. 非2016界毕业生需提供: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原件和复印件;
(3)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4)岗位所需资格证、执业证、英语四级证原件和复印件;
(5)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注:上述所需复印件均为两份。
报名咨询电话:林老师:
刘老师:
办公室:
原标题:天津市宁河区卫生局2016年赴内蒙古医科大学考点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天津市宁河区卫生局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