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第四批招聘考试资讯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2017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第四批招聘考试资讯 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笔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
笔试大纲、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笔试的考务由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和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医院将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发布笔试成绩,并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参加笔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参加笔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提交材料要求等具体事宜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答辩或技能测试等形式进行,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面试由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面试考官将根据岗位的专业分类,由相关专业专家和有关部门行政负责人组成。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将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的计算规则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2位小数。
若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出现并列排名,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