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海南临高县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在岗自聘卫生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高县卫生事业单位在岗自聘卫生技术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府办﹝2013﹞235﹚号文件精神,为了妥善解决我县卫生事业单位非医改范畴内的自聘人员岗位编制问题,经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卫生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岗位编制设置,制定本公告。
一、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2、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无重大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记录,未从事非法行医活动。
3、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和基层卫生院本次招聘要求具有报考岗位要求所需的学历及相关专业,同时具备初级职称以上。
4、县卫生监督所本次招聘要求具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监督员资格证。
5、报考人员只限报本应聘单位的空岗职位,不得跨单位报考。
6、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要求。
7、有过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终止妊娠的相关人员不予报考。
如发现违反以上规定条件之一者,一经举报查实,即使录用也予除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县卫生监督所、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和基层卫生院截止2010年12月31日前已自聘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卫生专业执法人员。女:40岁以下(即:1973年9月以后出生的),男:45岁以下(即:1968年9月以后出生的)。
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有县人事劳动部门审批聘用的具备医学初级以上职称或具备中级专业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报名准入条件报县招聘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审定。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名额
招聘单位及岗位名额详见附件1:《临高县卫生事业单位在岗自聘卫生技术人员拟招聘一览表》。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6日至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临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配股(临高县委大院二号办公楼六楼603室)。
根据报考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填写《临高县卫生事业单位在岗自聘卫生技术人员拟招聘报名申请表》(附件2),并持该报名申请表一式三份、单位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及资格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0张(同底),不得由他人代报名。
3、资格审查
县招聘办根据规定的条件范围,对报名者在报名时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县招聘办发给考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发放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配股,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临高县卫生事业单位在岗自聘卫生技术人员拟招聘一览表
2、临高县卫生事业单位在岗自聘卫生技术人员拟招聘报名申请表
临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