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招聘91人公告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 琼人社发[ 2011] 100 号 )、《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 [2013] 19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面向社会招聘公开招聘91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
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 号令 )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 [2011] 100 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现役军人;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和人数见附件《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招聘信息发布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才网及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
(二 )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受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⑴报名时间:2016年6月12日——2016年 6月26日
⑵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 海口市龙华路31号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
邮政编码 : 570102 邮箱 :
电话: 联系人:陈赛明 李媛
咱
3、报名要求:
⑴应聘人员请在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的网站() 下载填写《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 2016年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到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⑵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⑶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硕士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示。
(四)组织考试
1、考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招聘的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其中,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基础知识、技能和思想政治理论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及实际临床技能操作能力。
面试考官为每组5人,从海南医学院、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专家中抽调人员采取抽签的办法产生,其中本学位的考官不超过60%。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三天,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进行公布。
3、考核招聘的方式:
采取面试方式,内容与形式为:每个岗位准备7道专业知识考题,3道公共科目考题。每位面试人员抽2道专业知识考题、1道公共科目考题作答。面试考官为每组5人,从海南医学院、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专家中抽调人员采取抽签的办法产生,其中本单位的考官不超过60%。
考核面试以本学科专业知识为主,医德医风、思想政治及道德品质方面的考核为辅。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进行公布。
(五)考核、体检
考试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招聘岗位对于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大于1:1的岗位,根据面试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对于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为1:1的情况,未形成竞争的,由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确定考核人选。
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复查,并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经医院院长办公会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 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委办公室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1、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我院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2、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到,人力资源部按照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由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指导和监督。有关招聘实施情况,将于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http: //www. )上及时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本次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赛明 李媛
联系电话:
纪检监督电话 :
原标题: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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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