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和平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资讯
为满足我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我区将组织实施2017年和平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2017年天津市和平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资讯公告如下:
(一)笔试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7年10月25日9:00-10月27日18:00。
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8日9:00-11:00 14:00-16:00。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3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7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在笔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席任一科目考试,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017年11月8日报考人员可到本人所报考单位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需持相关材料,于2017年11月10日9:00-11:30 15:00-17:00在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二楼礼堂(和平区烟台道80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1.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一份;
5.由现工作单位或存档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6.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医师、药师、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7.教育部或天津市教委人才提供的学历认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或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具有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审查取得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