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海口市龙华区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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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的规定和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招聘工作人员52名,各招聘岗位人数详见《2017年海口市龙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具体见附件1、附件3);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1月1日;
5.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公安、检察部门正在立案侦查和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立案审查;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在编在岗(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在编在岗(含试用期)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编在岗(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