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招聘考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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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及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公开招聘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开展2018年第一批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应聘岗位分为卫生专技岗和非卫生专技岗。
(1)笔试
①卫生专技岗
笔试为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卫生专业能力考试两个科目。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0%,卫生专业能力考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
笔试成绩计为: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0%+卫生专业能力考试成绩×30%。
②非卫生专技岗
笔试为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一个科目。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成绩计为: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
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笔试考试科目的全部科目考试,出现缺考,即视为放弃考试,无资格进入面试及录用程序。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前,我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工作参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7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所设定的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我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应在同一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面试工作由我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外语水平、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面试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3)总成绩计算
卫生专技岗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0%+卫生专业能力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
非卫生专技岗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面试成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