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市河西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110人)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提升河西区卫生计生系统人员素质,满足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河西区卫生计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0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创新的精神拓宽识人、选人渠道,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爱岗敬业、开拓进取,为河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或综合院校医学院系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4、应聘人员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护理(助产)专业可为全日制脱产专科以上学历;
5、具有本科学历、护理(助产)专科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0岁以下(1987年3月26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岁以下(1982年3月26日以
后出生),具有中级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26日以后出生)。
6、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户口,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7、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
8、所需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以往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5、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