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武清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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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武清区卫计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需要,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有关规定,根据区卫计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编制空缺、岗位结构比例和人员需求情况,经区政府批准,组织实施武清区2018年度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共计198个,其中:城区医疗卫生单位111个,镇街医院、卫生院87个。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3、具有医学类院校或综合院校医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5、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执业资格等条件,专业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确定;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p;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武清区2018年度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