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楚雄州卫生局州属事业单位招聘19人公告
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楚人社发〔2013〕16号)文件要求,根据州属医疗单位编制及人员情况,报请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14年州属医疗卫生单位在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二本以上应届毕业,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有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毕业生中公开择优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19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项目 | 名 额 | 学 历 | 专 业 |
州医院 | 10 | 研究生 | 临床、医学影像、医学检验 |
州精神病院 | 2 | 本科(二本以上) | 临床医学 |
州疾控中心 | 3 | 本科(二本以上) | 预防医学 |
2 | 本科(二本以上) | 检验 | |
州妇幼保健院 | 2 | 本科(二本以上) | 临床医学 |
合计 | 19 |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二本以上应届毕业,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有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同等条件下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优先招聘。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具体条件见各单位招聘公告)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1、采取到医学院校、医科类专场供需见面会考试考核进行招聘。
2、程序:报名(报名时需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自荐书、在校期间学科考试或测试成绩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等有关证明材料。201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未领取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可先由毕业院校出具毕业时间、专业名称、学历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出具毕业证书原件)、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员、进行现场考试考核、现场公布考试考核成绩。
五、招聘时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
六、资格审查
本次报考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方式进行。报考者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报名进行可持所在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但在录用时不能提供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和档案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职位规定的范围对象和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是否符合报考的其他要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七、考试方式和内容、成绩
参加紧缺人才招聘的考官由用人单位按招聘岗位专业确定,原则上由3-5人组成招聘考核专家小组,专家组根据专业所需知识笔试或面试2-5个考题,考生成绩为考核小组按考核评分标准独立打分后的平均分值。
八、拟录(聘)用人员的确定
招聘考试考核结束后,对各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按报考岗位进行名次排序,按各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作为考生所在院校毕业开具报到证的依据。考生毕业报到时,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统一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录(聘)用手续。如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未履行协议,没有按时到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可在考生中按成绩排序依次签订就业协议,办理聘用手续,也可重新发布公告,再组织招聘。
九、纪律
(一)州级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4年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14年州级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3年紧缺人才工作的领导,邀请纪检监察和人社部门部门全程进行监督。
(二)遵守回避规定,考官与考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须实行回避。
(三)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相关信息,不记录、传播、泄露考试内容。
(四)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做好保密工作,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人事部六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楚雄州卫生局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