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静海区卫生计生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职位表(117人)
一、招聘对象
面向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进行招聘。其中,乡镇卫生院部分岗位还面向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类学历的静海户籍人员进行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类学历的静海户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要求天津市户口,外省市考生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职位表>>>天津市静海区卫生计生系统2018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