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医科大学招录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通知
现就我校2018年招录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录条件
1.在我校报名参加2018年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且标准分总分在290分(含)以上。
注:为落实天津市医疗人才“组团式”援疆工作,帮助新疆和田地区推动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我校对和田地区申请人适当降低统考外语分数,统考外语分数在学校招录分数线基础上降低20分。
2.申请人须自行联系导师,导师2018年招录的在职申请博士专业学位人员不超过4人。申请人的申请专业及导师以提交至学校的经导师签名及导师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后的“导师推荐书”为准。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及导师须符合“天津医科大学2018年接收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学校将结合申请人材料对申请人的申请专业及导师进行审核。
注:肿瘤学、老年医学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暂无与之对应的专业,可由从事相近专业的申请人申请。
二、工作安排
符合以上条件人员请下载并填写“天津医科大学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资格登记表”(附件1)、“导师推荐书”(附件2)、“专家推荐书”(附件3),完成单位资格登记、导师推荐及专家推荐。
交表时间:2018年5月14~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本市人员须本人来校办理,外省市人员如邮寄请使用EMS(不接收快递)。
交表地点: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601室。
三、其他
1.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全国统考外语(英语)成绩合格分数线为总分(标准分)300分(含),成绩有效期为3年。申请人申请论文答辩时须通过外语统考且成绩在3年有效期内。
2.领取入学通知书及缴费等事宜拟于2018年6月中旬办理,请届时提前关注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3.申请人须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否则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原标题:天津医科大学2018年招录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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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科大学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资格登记表.docx
导师推荐书.doc(此表一式2份,1份交导师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1份交研究生院)专家推荐书.doc
2018年天津医科大学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及指导教师名单.docx
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