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南开大学医院精神卫生科临床医师招聘1人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南开大学严把教职工评聘考核政治关实施办法(试行)》(南党发﹝2017﹞57号)、《南开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公开招聘工作的暂行办法》有关精神,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政治标准和业务标准,现将南开大学医院公开招聘需求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1.精神卫生科临床医师1名。
2.岗位职责:遵守精神卫生科日常工作流程,使用心理、精神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独立开展精神及心理治疗、辅导及咨询工作。
二、招聘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热爱卫生事业,严格遵守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2.50周岁及以下,具有海内外著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学位(不含在职培养、定向、委培人员)
3.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精神卫生科临床医师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
4. 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精神卫生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扎实的医疗卫生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应聘者登录南开大学人才引进与人事招聘系统报名(网址:),点击“公开招聘”下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入口。一个岗位应有至少3个应聘者报名,才可进入下一环节。
2.报名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8年6月8日17:00。
(二)初选
南开大学医院根据公开招聘计划及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包括专业考核、政治审查、公示等。
南开大学医院招聘面试考评小组对候选人进行面试考核。南开大学医院党政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候选人。
南开大学后勤党委须全面考核候选人的政治倾向、道德品行、师德师风表现和工作表现等,同时应注意对候选人的言论进行审核把关,出具政审评估报告。
候选人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无异议,按照1:2比例差额并排序上报学校审核。
(三)笔试
候选人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综合测试)、心理测试,通过笔试、心理测试的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进入校级面试考核。
(四)校级面试
学校成立校级招聘面试考评小组,对候选人进行面试考核,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由监察室对面试考核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审批
(七)体检及报到
经学校批准的录用人员,应及时履行相关手续,体检合格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来校报到入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
原标题:南开大学医院公开招聘公告
南开大学人事处
2018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