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陕西麟游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招聘医学类毕业生16人公告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4年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通知》(宝市人社发〔2014〕121号)及《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发[2014]13号)精神,现就我县2014年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对象
(一)专业及人数(16人)
拟为我县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招聘16人,其中县医院临床医学5名、医学影像1名、麻醉1名;县妇幼保健院预防医学1名;两亭镇中心卫生院(含天堂分院)临床医学1名、临床药学1名;招贤镇中心卫生院(含阁头寺分院)针灸推拿1名;崔木镇中心卫生院(含河西分院)临床医学1名;酒房镇中心卫生院(含花花庙分院)中西医结合或中医学1名;九成宫镇中心卫生院临床医学1名;丈八镇中心卫生院临床医学1名、中西医结合或中医学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对象: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不含2015年在校毕业生。
2、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吃苦奉献精神。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未被其他地方正式招录的。
(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开考比例为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确认的应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予以核减或核销。
笔试、面试内容均为医学类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各设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本次参考人员平均分。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入面试,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结束后,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比例进入体检,体检、考察合格的予以录取。
(二)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14年11月12日至11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在麟游县卫生局办公室现场报名。
(2)报名要求:报名时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查询证明和近期免冠二寸彩照3张。
2、资格审查。由县卫生局牵头,监察局、教体局、人社局等成员单位派员共同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主要是指: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提交领导小组会审定。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4、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医学类基础知识。
5、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
6、考察。由人社局牵头,监察局、卫生局、公安局、计生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体检合格人员需提供学校或档案托管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政审材料,已婚的需由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空缺的名额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7、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天(含节假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8、聘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定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待市上核发聘用通知后,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工作满三年未取得执业资格证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须在麟游县服务满10年后方可调动,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9、待遇。医学类本科生被招聘录用后,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陕政办发〔2013〕36号文件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三、注意事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时间地点等有关信息在麟游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市民中心公告栏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原标题:麟游县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招聘公告)
麟游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