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陕西延川县医疗机构招聘本科毕业生补招10人公告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4〕222号)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文件规定,经请示县政府同意,特制订本补招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补招人数、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2014年延川县医疗机构计划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20名,首次公开招聘了10名(由延安市人社局统一招聘),现补招10名。其中:临床医学6人(包括中医),检验1人,影像1人,药学1人,护理1人。
(二)招聘范围
应聘人员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14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首次公开招聘的10名拟聘人员不得重新报考。
三、服务期限及待遇
服务期限及待遇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陕政办发〔2013〕36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招聘方法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日 — 12月4日
2.报名地址: 延川县就业局四楼会议室(县法院院内)
3.报名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和学籍档案(在延川县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的毕业生携带人事档案管理卡),2寸免冠彩照4张。
4.报名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到报名地点如实填写本人信息,由县人社局和县卫生局按公告公布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信息不得变更。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缴费
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每人按100元收取。
(三)领取准考证
应聘人员于2014年12月5日到人社局136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的重要凭证,请予妥善保存。
(四)考试
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命题和阅卷。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考试时间:2014年12月6日8:30-11:00(考生需在8:00持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考试地点:延川县职业中学教学楼,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医学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占30%,医学基础知识占70%)。
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12月6日下午公示。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的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2014年12月7日8:00;地点:延川县职业中学教学楼。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六)考察、公示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情况等。考察结束后,对确定的拟招聘对象向社会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于2014年12月15日前将结果上报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统一发放招聘文件,办理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均在延川县人民政府网()通知,敬请届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原标题:延川县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补招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