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陕西甘泉县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公告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暂行)》(陕政办发〔2013〕36号)及陕卫人发〔2015〕55号文件要求,结合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延安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5年延安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实施方案的通知》(延人社发〔2015〕3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法及步骤
(一)招聘对象
符合延人社发〔2015〕30号文件中规定的招聘范围、招聘条件并参加陕西省人才市场举办的2015年度陕西省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招聘会和县区现场报名报考甘泉县岗位的所有考生。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15年4月8日至4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地点:甘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
3、初审时需携带的证件:
(1)所有考生需携带本人2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照片背面书写本人姓名)。
(2)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审核通过后将留存至资格复审)、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往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一式两份。
(4)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考核),逾期未参与初审、不能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与报名时填报资料不符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试资格。
(三)考试(考核)
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定,此次招聘采用笔试方法进行,按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考试将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和《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4〕13号)文件规定执行,由县人社局、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监察局全程监督。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由人社局会同卫生局、监察局负责,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卫生局共同组织、监察局全程监督实施,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六)资格复审
2015年8月1日,由县人社局、卫生局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拟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需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
(七)公示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卫生局、监察局负责将拟招聘对象向社会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招聘结果报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八)聘用
应聘人员持招聘通知书到县人社局报到,同时与卫生局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服务期限及待遇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陕政办发〔2013〕3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此次招聘顺利进行,成立由常务副县长陈东阳同志为组长,副县长周莉同志为副组长,监察局、人社局、卫生局、编办、财政局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人社局局长李兴智同志担任,负责招聘工作的日常事务。
四、纪律要求
严格按照招聘纪律,严格操作程序,严格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相关环节,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严肃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原标题:2015年度甘泉县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实施方案
甘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泉县卫生局
2015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