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陕西太白县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补充招聘公告
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鸡市卫计局《关于印发2015年为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市人社发〔2015〕24 号)、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补充公告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县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构建合理的人才梯队,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专业及名额
太白县医院、靖口镇中心卫生院、太白河镇卫生院各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1名。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宝鸡户籍优先。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自愿长期在我县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均可报名。
三、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本次招聘不受考试比例限制,按照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一)公告
在太白县人民政府、太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太白县卫生局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至7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太白县卫生局办公室(详细地址:太白县东大街11号),咨询电话:,。
3、所需资料: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报名者必须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填写报名表格,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出将取消资格。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
面试内容及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和应变能力及专业知识。
(四)体检、政审、聘用
根据考生综合考试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县人社局、卫生局联合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定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示定向招聘拟聘用对象,公示期满后下发聘用通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服务期限及待遇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陕政办发〔2013〕36号)和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白县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实施方案的通知》(太政办发〔2015〕12号)文件规定执行。
1、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招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需在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连续工作5年,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同时,从考核合格次月起每月给予800元生活补助,连续8年,如5年服务期未满擅自离职的将追回财政补助资金;考核合格第二年起在我县租赁房屋者,每年给予2000元租房补助,连续8年。
3、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浮动两级薪级工资。
4、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
5、在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期间,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单位岗位和名额限制,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
原标题:太白县2015年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补充招聘公告
太白县公开招聘卫生医技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