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陕西略阳县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招聘5人公告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陕人发〔2006〕10号)及汉中市编办、汉中市人社局、汉中市卫计局《关于做好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聘用工作的通知》(汉人社函〔2016〕3号)等文件规定,为做好我县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聘用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对符合条件的略阳县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二、招聘岗位与名额
略阳县两河口镇卫生院、略阳县仙台坝镇卫生院、略阳县观音寺镇卫生院、略阳县西淮坝镇卫生院、略阳县黑河镇黑河坝卫生院各1名,共计5名。
三、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略阳县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进入乡镇卫生院工作,且现在还在岗,具有大专学历,有执业医师证的工作人员。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够通过教育部指定的网站()验证;
5、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6、其他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报名时间、地点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执业医师于2016年1月18日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科报名。
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
1、本人毕业证、学信网查询学历信息表打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执业医师证等材料;
2、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证明;
3、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报名时,由县人社局、县卫计局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组织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供的各种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登记报名。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由县人社局将招聘岗位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报市人社局审核。审核合格的,由市人社局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此通知书到县人社局报到、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同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根据省编办、省人社厅、省卫计委《关于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15]107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对受聘执业医师的履约管理,办理正式入编手续后,受聘执业医师须在乡镇卫生院连续服务8年,服务期内不得向上流动。
咨询电话:
原标题: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县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聘用工作的公告
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