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陕西城固县医疗机构补充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5人公告
根据汉中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6年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汉卫计发[2016]57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补充招聘5名全日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现将补充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受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医学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备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方法步骤
(一)发布公告
在城固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示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网址)
(二)申请报名
于2016年6月11日前到县卫计局人事股报名,联系电话:0916—、、。报名需提供:
1、《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
2、本人身份证,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籍证明材料;
3、其他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
对考生提交资料进行审查,作出资格审查结论。电话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参加考试。
(四)考试
1、考试方式
报名人数超过该拟录取岗位计划数的3倍时,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如不足3倍(含3倍)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2、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定于2016年6月12日进行,具体有关事宜以电话通知为准。
3、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应于接到电话通知5个工作日内到县卫生局签订三方协议。逾期视为放弃,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指定二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重点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审核,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并签订三方协议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城固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聘用
将拟聘用人员情况报经县政府同意后,考生提交毕业证、医学学士学位证、未就业报到证、身份证、三方协议书原件,报市人社局资格终审后,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填写个人联系方式并保持联系畅通。
原标题:城固县2016年医疗机构补充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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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医疗机构补充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doc
城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城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