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陕西省荣复军人第一医院自主招聘2人公告
为优化医院专业技术人才结构,缓解部分岗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的矛盾,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2〕106号)以及陕西省委组织部、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陕人社函〔2016〕97号)文件规定,经陕西省人社厅、陕西省民政厅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2名,其中:内科医生1名,外科医生1名。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应达到1:3以上的比例(含1:3比例)方能开考,否则,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1971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陕西省荣复军人第一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的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资格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
5、适应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有原单位的,必须有原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许报考: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②刑事处罚期限中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③在读高校学生和现役军人;
④与原工作单位未解除人事关系的;
⑤曾在陕西省内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公告发布与组织报名(8月2日至8月10日)
1、发布公告(8月2日至8月8日):在陕西省民政厅网站以及医院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计划。
2、现场报名(8月9日至10日):报名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有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3张2寸同底免冠近照,到陕西省荣复军人第一医院门诊医技楼三楼行政办公室(电话:)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身份、年龄和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资格不符合招聘规定者,取消招聘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8月12日)
招聘对象按时间要求到招聘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者视为放弃招聘。
(四)笔试和面试(8月15日至16日)
1.笔试分为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和实践技能考试(8月15日,具体以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笔试范围:医学类专业基础知识,加试病案分析。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果将在陕西省民政厅网站以及医院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公布笔试结果及面试对象名单(笔试后第二天):按招聘职位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最低分如有相同分值者,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8月16日)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基层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当场评判,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果将在陕西省民政厅网站以及医院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3.计分办法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确定拟招聘对象(8月22日)
根据最后得分情况,分类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招聘对象。总分相同时,笔试分数高者入围;
(六)体检与考察(8月23日至24日)
1.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拟招聘对象。
2.考察:由医院组织考察,采取查阅档案、组织函调等形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及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果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列入拟招聘对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办法参照初定招聘对象的办法进行,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七)公示(2016年8月25日至8月31日)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陕西省民政厅网站及医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上报审批
医院将拟招聘对象资料上报省民政厅、人社厅、财政厅,待审批同意后,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录用程序办理增人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医院监察室全程监督。凡参加这次招聘报名、资审、组考、体检、考察等工作的人员,要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这项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并按规定实行回避、保密制度。如发现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严肃处理。招聘对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招考资格。公示期间,社会各界人士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反映或举报公示对象的问题。以单位名义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应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凡匿名反映或举报情况的,不予受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对群众和各单位实名反映或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不宜招聘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不予上报。
原标题:陕西省荣复军人第一医院2016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陕西省荣复军人第一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x
陕西省荣复军人第一医院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