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陕西户县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11人公告
按照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15〕1071号)和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6年我县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计划数11名。
二、招聘执业医师的条件
招聘对象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原市卫生局统一开具的《招聘通知》,并与原县卫生局签订有《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聘用合同》;
(二)聘用期限满5年以上且现在岗;
(三)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已取得执业医师证;
(五)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不得报考的情形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政治条件限制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方法步骤与时间安排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9日—25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户县沣京东路12号)。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供:(1)原市卫生局统一开具的《招聘通知》;(2)与原县卫生局签订的《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聘用合同》;(3)服务期内年度考核表;(4)服务单位出具的服务情况证明(在岗情况、现实表现、无党纪政纪处分等内容);(5)县卫计局出具的报名资格审核意见;(6)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执业医师资格证、个人档案;(7)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应聘人员未按时报名、所持证件若与报名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核阶段。
(三)考核
本次招聘考核将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1.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每个考生限时10分钟,回答3个问题。面试采取抽签和当场公布得分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知识、应急情况的处理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发布考察预告、镇卫生院综合考察、集体面谈、综合分析形成材料等4个程序,满分为100分。考察组将考察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察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考察设定最低分数线,应聘人员考察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50%+考察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不实行四舍五入。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标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
1.公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后,将公示无异议人员上报市人社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县编委办、县人社局、县卫计局负责聘用人员各项手续的办理工作。
3.按照《关于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15〕1071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对受聘执业医师的履约管理,纳入编制内管理的受聘执业医师须在乡镇卫生院连续服务8年,期间不得向上流动。
原标题:2016年户县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公告
2016年户县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