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滨海新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招聘计划表(9人)
为满足滨海新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及各招聘单位公开招聘方案的规定,滨海新区卫生计生系统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高层次卫生人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或技能;
4.报考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26日;
5.外省市社会人员报考须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为滨海新区卫生计生系统在编人员的;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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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天津滨海新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招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