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西藏日喀则市选调卫生专技人员及第二批遴选政策解释
近日部分考生对我市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卫生专技人员及第二批公开遴选中规定“上半年已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过日喀则市公开遴选考试人员,可在报名表中予以备注直接报名”政策未予理解,现解释如下:
上半年已经县(区)组织人社(所在单位)部门同意报考,并通过了市公选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参加了上半年举行的农牧专技公选及市第一批公开遴选考试人员,此次报名可不用再经县(区)组织人社(所在单位)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直接选择合适岗位报名参加此批公选(予以备注)。
原标题:对我市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卫生专技人员及第二批公开遴选政策解释
日喀则市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