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1人公告
根据奎屯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非在编聘用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聘用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大专以上学历,民族、性别不限,具备相应从业资格。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有一定工作协调能力和文字写作水平。
5、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的;
(3)已在非在编聘用岗位工作或辞职后不满两年的;
(4)社区工作者;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分为招聘信息公布、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体检、公示和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奎党办〔2011〕47号文件《奎屯市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至2013年10月19日。
报名地点:奎屯市卫生局办公室
具体联系人:郭小明
联系电话:
2、报名方法: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个人简历和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照2张。
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奎屯市卫生局
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