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招聘22名乡村医生公告
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医生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我县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按照《哈密地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哈行办发[2012]41号)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和组织形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和保密局全程监督,卫生局密切配合。
二、招聘对象
1、全国户籍的大、中专医学院校中医、临床医学、维吾尔医、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药学类专业的应(历)届毕业生;大、中专医学院校护理专业应(历)届毕业生。
2、有伊吾县户籍或在伊吾县卫生系统工作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公益性岗位、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和临时聘用人员可优先考虑。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考范围: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为专业技术人员的;
(2)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
(4)各医疗机构在职在编医护人员;
(5)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工资待遇
新招聘乡村医护人员属县内招录人员,招聘人数为22人(医生10人、护士12人),所有招聘的医护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工资按照在职在编的医护人员的 80%发放,其他福利待遇按照50%发放,试用期满后,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与当地同等条件的在职在编医护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四、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品行良好,志愿从事医疗服务工作。
2、40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民族不限,男女不限。
3、所学中医、临床医学、维吾尔医、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药学类专业,符合拟招聘岗位规定的相关条件且持有相应助理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证、护士注册资格证的方可报考。
4、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岗位
伊吾县乡村医生招聘方案、招聘乡村医生岗位表及相关资料均在哈密政府网、伊吾政府网和地区卫生局网站上发布。
网址: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阶段
1、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1月26日—2月20日)
报名地点:设在伊吾县卫生局,地址:伊吾县振兴东路433号,联系电话:。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疆外应聘者,可将报名表、毕业证书、身份证或户口本、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及照片邮寄至伊吾县卫生局办公室。邮寄地址: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振兴东路433号县卫生局,邮编:839300,请在邮件上注明应聘字样。
报名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三份;符合岗位报名条件的考生,可通过伊吾政府网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或到报名地点领取。
(2)考生提交毕业证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持有助理执业医师和护士资格证书的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2、资格审查
县卫生局按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统一负责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持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助理执业医师和护士资格证书及报名表到县卫生局接受资格审查。
(二)考试阶段
1、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2月26日上午10:00——12:00)
笔试地点:伊吾县高级中学(待定)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1门,考查考生对临床医学专业和护理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及其应用程度,测试重点为现行临床三基、护理三基常规基本知识及其应用能力(详见考试说明,具体请登陆伊吾政府网查询)。
笔试试卷由伊吾县卫生局、县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保密局统一组织命制,统一组织实施,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公布。试卷用汉语命题并要求汉文答题,试卷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于2014年3月3日公布。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比例原则为3:1,达不到3:1比例按照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考生可通过伊吾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时间:2014年3月10日—3月11日(上午9:30,下午16:00)
面试地点:伊吾县卫生局会议室
面试工作由伊吾县卫生局、伊吾县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保密局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1天到面试地点报到,并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实施递补。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三)公布总成绩(2014年3月13日)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一般情况下,在面试结束的第3个工作日后,考生可通过伊吾政府网查询总成绩,总成绩排名第一的进入体检环节。
(四)政审、体检(2014年3月15日—3月16日)
伊吾县公安局、卫生局和人事部门对总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参加体检,因政审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提前1天到县卫生局报到,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招录事业单位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由县卫生局会同人事部门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考生对体检结果如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县卫生局批准,可在哈密地区第二人民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和体检复查费用由考生承担。
(五)公示(2014年3月18日)
伊吾县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通过伊吾政府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7日后方可进行岗前培训。
(六)岗前培训(2014年3月25日—3月26日)
伊吾县卫生局统一组织为期2天的新招聘乡村医生、护士岗前培训,具体事项通过伊吾政府网另行通知。
(七)统一分配(2014年3月28日)
新招聘乡村医生、护士先到县卫生局统一登记核实签定劳动合同后,再赴所报考村卫生室报到。无故不参加岗前培训和未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监督及其它要求
伊吾县纪检监察部门、保密局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县卫生局、人事部门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事,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凡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相关事项
本《方案》确定的时间、地点或其他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方案》由伊吾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伊吾县卫生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
附件:伊吾县招聘乡村医生、护士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