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疆地县医疗卫生和农牧技术推广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笔试分数线及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关于为自治区县以上各类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农技部门招录大中专毕业生并下派到乡镇(场)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党组〔2006〕36号)、《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县医疗卫生和农牧技术推广专业技术人员简章》及自治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县医疗卫生和农牧技术推广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及资格审查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5分。
(二)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以及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二、笔试成绩和排名查询
请考生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
三、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1-2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3-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11人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应聘人员达不到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出现空缺岗位,该岗位列入调剂岗位;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中,如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根据该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递补,请考生保持报名底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工作人员随时联系。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6月16日—18日,每天10:00至7:00(北京时间)。
(二)资格审查地点
阿勒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乘1路、101路公交车在市地税局站点下车;乘2路公交车到市政府站点下车)。
(三)资格审查需带证件
面试入闱人员须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1寸彩色照片2张、毕业证(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审查。
注:《资格审查表》请考生登陆新疆阿勒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自行下载,一式两份,如实填写,参加资格审查时提交资格审查工作人员进行审查。
请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县医疗卫生和农牧技术推广专业技术人员简章》有关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到或证件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2016年6月27日—30日。
(二)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费用:每人40元,由参加面试的考生自行承担。
(四)注意事项:面试人员需按照《面试通知单》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在正式面试开始前6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按规定时间未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联系电话:
原标题: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县医疗卫生和农牧技术推广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事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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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县医疗卫生和农牧技术推广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doc
2016年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县医疗卫生和农牧技术推广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