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妇幼保健中心招聘考试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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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妇幼保健中心(自治区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2017新疆妇幼保健中心招聘考试报名通知如下: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妇幼保健中心(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党办(人事)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选择岗位
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现场报名
报考者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资格证及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自治区妇幼保健中心(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党办(人事)进行现场报名,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审查。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期限:2017年月日至2017年月日。
(2)联系人:马靖 联系电话:
(3)报名地址: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党办(人事)科(乌鲁木齐市解放南路344号)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5)领取准考证、缴纳报名考试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到中国新疆人才市场领取本人准考证并缴纳考试费。领取准考证时,请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1张。
(6)每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