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妇幼保健中心招聘考试笔试通知
招聘公告 | 考试报名 | 笔试通知 | 面试通知 |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妇幼保健中心(自治区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2017新疆妇幼保健中心招聘考试资讯公告如下: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妇幼保健中心(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党办(人事)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印刷,闭卷方式进行,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由自治区人才市场统一命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行政能力、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