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市第四中心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1人公告
根据天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及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公开招聘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开展2018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主任医师职称;
4.具有博士学位;
5.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分为:心血管内科主任医师岗位1人,具体要求见附件: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2018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信息发布及工作程序
1.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2018年8月28日,在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信息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站()及我单位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自信息发布之日即可开始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请投递至专用邮箱,邮箱地址为。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应聘单位名称-应聘岗位-姓名”。
(2)现场报名:我单位人事部门。
提交材料:
①个人简历电子版;
③身份证扫描件(PDF版,正反面在一页);
④所有学历学位证扫描件;
⑤职称证书扫描件;
⑥近五年发表论文扫描件和科研课题任务书、获奖证书扫描件。
⑦学术兼职情况证书扫描件。
3. 资格审查
在考核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单位组织的考核。
4.考核
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或简化招聘程序进行招聘。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5.体检
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6.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可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
7.公示
根据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上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工作,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8. 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有关事项说明
1.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2.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条件不符合者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3.相关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人事处)电话:
联系人:丁悦敏
监督电话:天津市卫生计生委人事处
原标题: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2018年度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8年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2018年8月28日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