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青海省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海东市递补人员现场资格审查通知
现将2015年度青海省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海东市递补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名单进行公布,并将有关现场资格审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要求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递补的考生请务必于2015年7月27日(星期一)、7月28日(星期二)9:00至18:00时,持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查验证件。同时,对按照“少数民族”享受加分的考生要进行加分条件审核。凡不符合加分条件的,要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列名次。逾期不来现场资格审查的、审查未通过的均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二、资格审查时需要携带的相关证件
(一) 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按生源地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及生源地的相关证明、学历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按各类服务项目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的相关证明、学历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生注意:已经到现场进行服务基层项目加分审核并通过的考生,不用再提供服务项目相关证明。
(四) 按本省院校毕业生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本省院校学历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 按退役士兵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及退伍证明、学历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 省内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临聘人员和医改期间的同工同酬人员年龄超过35岁的,还须携带由所在卫生事业单位及其所在县(区)卫生、人社行政部门出具的临聘(同工同酬)相关证明并注明临聘时间,其中省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应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人事处出具的临时聘用证明并注明临聘时间(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卫生事业单位的委托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证明)。
(七)报考医生和护理岗位的考生,取得相应医师或护士资格的,要携带相应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未取得相应医师或护士资格的,须提供能报考县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或护士资格所需的相应学历证书。
(八)考生若为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在编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2015年6月12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否则取消资格。
三、资格审查地点
地点: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经办服务大厅。
地址: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237号。
原标题:2015年度青海省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海东市递补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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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青海省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海东市递补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名单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