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青海省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西宁市现场资格递补审查通知
根据2015年全省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公告,经资格审查,西宁市部分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出现放弃、条件不符情况,按照招聘公告“招聘岗位与报考人员达到1:3比例的按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且笔试成绩在35分以上的也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规定,对西宁市各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现将西宁市递补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名单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递补考生请务必于2015年7月28日至29日上班时间,持相关材料到报考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对按照“少数民族”享受加分的考生要进行加分条件审核,凡不符合加分条件的,要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列名次。逾期不来现场资格审查的、审查未通过的均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二、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需要携带的相关证件。
1.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按生源地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以及生源地的相关证明、学历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按各类服务项目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各类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的相关证明、学历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按本省院校毕业生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本省院校学历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按退役士兵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以及退伍证明、学历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临聘人员年龄超过35岁的,须携带由所在卫生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卫生、人社部门出具的临聘(同工同酬)相关证明并注明临聘时间,其中省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应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人事处出具的临时聘用证明并注明临聘时间(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卫生事业单位的委托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证明)。
7.报考医生和护理岗位的考生,取得相应医师或护士资格的,要携带相应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未取得相应医师或护士资格的,须提供能报考县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或护士资格所需的相应学历证书。
三、资格审查地点及联系电话
请考生按所报考地区及时到以下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城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址:城西区富兴路8号1103(办公室),联系电话
2、大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大通县桥头镇人民路96号122室,联系电话
3、湟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湟源县城关镇东大街49号三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
4、湟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湟中县鲁沙尔镇通宁路156号五楼507,联系电话,负责人:钱田田
5、城东区卫生和计划 生育局
城东区人民政府(昆仑东路188号)11楼1119室,联系电话
6、城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南川东路16号疾控中心大楼510室,联系电话:
7、城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城北区朝阳西路27号城北区人民政府六楼6006室,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原标题:2015年青海省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西宁市现场资格递补审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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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青海省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递补复审人员名单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