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海省人民医院招聘编制外356人工作人员报名通知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从严控制、规范程序,公开公正、择优选聘,签订合同、依法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及各科室人员需求,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356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见附表(《青海省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6日—9月20日
报名地点:西宁市共和路2号
青海省人民医院人事处(行政楼五楼)
咨询电话: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医院人事处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要求需具备的外语、执业、从业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个人简历(附联系方式);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不符合条件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招聘办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岗位知识,其他专业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岗位知识。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需参加笔试,采取面试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二)面试
1、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按一定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品德及价值观等。
3、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除行业、岗位有特殊要求的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委人事部门备案。
八、聘用与待遇 医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及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聘期内各项待遇按国家及我省相关政策和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委人事部门和驻委纪检监察部门、院纪委和监察部门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指导与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附:《青海省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下载《青海省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请登录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