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市胸科医院市卫健委系统内招聘总会计师1人公告
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关于在全市三级医院实施总会计师制度的通知》(津卫财务[2017]461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工作实际,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即日起面向天津市卫健委系统内招聘总会计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天津市卫健委系统内,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总会计师1名
岗位说明:
(一)岗位要求。身体健康,50岁及以下,有担任过总会计师工作经历者优先,能胜任本职工作。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政治素质及思想道德要求。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注重政治理论学习,自觉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具有担当精神。
2.专业能力及工作年限要求。熟悉财经法规,精通会计财务、审计、金融、税法等专业知识。具备财经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主管一个单位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3.综合管理能力要求。具备全面、扎实的医疗卫生行业业务知识,熟悉行业情况。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
4.个人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熟悉医院财务管理业务的优先聘用。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总会计师:
(1)近三年曾因财经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分;
(2)曾因渎职或者决策失误造成医院重大经济损失的;
(3)对医院经济管理混乱或者财务信息严重不实负有责任,任职期间(近三年)注册会计师对医院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信息发布及资格审查
1.招聘信息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4日至12月31日,在我单位网站()发布招聘启事。
2.简历投递:请有意从事以上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将网报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件标题以“应聘总会计师-学历-姓名”形式命名。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4日至12月31日17:00止,网报所需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附件),网站下载个人简历模板填写后,须本人亲笔签字后扫描提交PDF电子版;
(2)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后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业(执业)证书、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考试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PDF电子版。
(3)目前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工作现实表现证明PDF电子版。在历任岗位上主要工作业绩的自述材料,如有获奖成果的,请一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PDF电子版。
2.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按照招聘对象、招聘条件、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核时,报名人员需本人携带网络报名材料的所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参加面审。面试资格审核及审核通过后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报名期满后不予补报,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人员所投递的个人简历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准确真实,不许漏填,如与事实不符,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录用资格。报名人员填写个人简历时务必填写有效联系方式,确保医院能够将招聘信息及时通知到报名人员,如果因联系方式错误影响招聘录用,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3.根据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经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进行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工作,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一般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4.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院将按照有关政策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5.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台儿庄南路261号
咨询电话:
联系人:曲老师
联系邮箱: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原标题:天津市胸科医院关于在天津市卫健委系统内招聘总会计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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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胸科医院关于在天津市卫健委系统内招聘个人简历模板(未发布)
天津市胸科医院人事科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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