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招聘77人公告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东六道85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开展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及疾病预防、医疗康复服务。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一)招聘数量:77名
(二)招聘岗位名称及职责:(见附表:2018年天津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工作人员须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天津港保税区工委、管委会管理的在职工作人员近亲属关系人员,不得报考。近亲属关系包括以下范围: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四、招聘信息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1月3日在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官网、天津港保税区官网、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发布。
五、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月4日至1月14日。
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登陆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 “招聘信息”专栏进入指定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提交报名材料,每人限报一岗,通过其他方式或在非报名时间报名均无效,报名期间恕不接受纸质应聘材料及来访。
联系方式:联系人,季卿;联系电话,;报名系统,()。
(二)资格审查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资格审查结果的告知:1、时间:报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2、形式: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招聘信息”专栏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招聘信息”专栏发布。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均有资格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招聘信息”专栏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招聘信息”专栏发布。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达到该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将核减招聘岗位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我院将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公布取消考试的岗位,并通知已报考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报考其他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岗位。
(三)笔试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1、考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
2、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专业知识。
3、考试分值: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实际得分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4、时间、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安排和考场分布将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招聘信息”专栏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招聘信息”专栏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量1:3的比例筛选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入围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入围面试的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及具体的面试日程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 )“招聘信息”专栏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招聘信息”专栏发布。发布的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报名表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的资格复审时间将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招聘信息”专栏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招聘信息”专栏发布。
(五)面试
天津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面试日程将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招聘信息”专栏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招聘信息”专栏发布。
医疗人员和医技人员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护理人员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各占50%分值)。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得分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应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招聘信息”专栏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招聘信息”专栏发布。
(六)体检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将根据招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等额选择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如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面向公开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者可申请补检一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待面试结果发布后另行通知。
(七)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应聘人员的考察由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期间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的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应于公示到期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并到医院报到,并于报到后30日内签订聘用合同。未经医院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下列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医院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公示意见受理邮箱: zyykgzp@
咨询电话:
举报或投诉电话:、
原标题: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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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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