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考察通知
招聘公告 | 考试政策 | 宁夏考试政策 | 报考条件 | 职位表 | 报名入口 | 资格审查 | 笔试通知 |
面试通知 | 成绩查询 | 体检通知 | 考察通知 | 公示通知 | 聘用通知 | 在线讲座 | 活动专题 |
为满足全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规定,现就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负责。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涉金融、统计、房地产、保险等领域严重失信人员;失信被执行人等)、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的(在公告发布之日前解除处分或超过处分期的除外);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的,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可取消招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