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医疗招聘61人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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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监管工作的意见》《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经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审批同意,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1名,现中公卫生人才网就2018青海省医疗招聘61人注意事项进行整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2018青海省医疗招聘61人注意事项如下: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且在2018年7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考生,不得报考。
(三)总成绩并列处理。如考试总成绩有并列的,先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四)有关时间年限等的认定。一是考生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2年8月2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二是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职称、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以及加入中共党员的时间均截止到2018年8月20日。
(五)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医院与省卫计委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
(六)招聘岗位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具体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在高等院校所学的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的所需专业。
(七)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省卫计委以及我院的相关网站随时发布。考生应当随时登录,以便详细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通知要求。
(八)本方案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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