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青海西宁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成绩公布及体检、政审通知
根据《2021年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和《2021年西宁市卫生健康委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2021年西宁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进行公布,并将体检、政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1年西宁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岗位总成绩表(见附件)。
二、体检
(一)参加体检人员为《2021年西宁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岗位总成绩表》备注栏中标示为“进入体检、政审”考生。
(二)体检时间
2021年10月19日上午8:30前考生本人持准考证、身份证、体检费360元到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377号)体检中心(七楼)参加体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注:为了加快招聘进度,考生体检结束后,请于10月19日下午17:00时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政审手续,并保持手机联系畅通,若有需复检的将通过手机联系本人。如果体检未通过且复检后仍然不通过的,取消政审资格。拟聘用人员将在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义的,允许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原则上应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它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其他事项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考生一定要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统一到由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2.体检时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招聘资格;考生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止进食饮水。采血、留尿、B超检查结束后可食用一些食品。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组织体检的医生,勿做X光检查,其体检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受检者的招聘。
7.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相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将取消招聘资格。
四、政审
(一)政审要求
政审由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实施。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情况审查外,突出对考生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及个人诚信情况进行严格审查。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自行下载打印《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政审按招聘单位要求进行政审。
咨询电话:
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宁市城中区互助巷3号行政楼三楼人力资源部 0971-7914030
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西宁市城北区祁连路892号人事科 0971-3550265
西宁市中医院:西宁市城西区富兴路10号行政11楼 0971-4913621
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971—6163859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513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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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西宁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岗位总成绩表
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30日
原标题:2021年西宁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成绩公布及
文章来源: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N03210930474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