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细则
为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精神医学博士研究生,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文件规定,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申请考核制招生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类型、学习方式及年限、报名资格
参照《北京大学医学部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报考材料
考生应在各报名阶段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及提交纸质版材料(参见《北京大学医学部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要求),报考材料是初审的重要依据,请务必认真准备,所提供的材料应翔实可靠,请考生自行检查文件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文责自负,凡因个人信息造假、信息填报错误、未按时提交、报考材料不全等造成不能复试和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报考材料初审
由教育处成立报考材料审核小组,统一对考生提供的材料按规定进行完整性、规范性审查,报考材料需完整和准确,各项材料签名处均需亲笔签字,专家推荐信不得雷同,形式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复试名单。各研究方向成立以招生导师为主的复试小组,由复试小组对形式审查合格的考生报考材料进行审核产生拟复试名单。拟复试名单经教育处汇总经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医学部研招办,经研招办批准发布后生效。凡报名时英语未达到基本要求者,经各方向招生小组审查除英语外条件合格者,可在次年3月1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补交符合医学部博士招生简章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不能提供者,取消其最终复试资格。
四、复试考核内容及方式
复试考核均采用口试形式完成,每位考生不低于30分钟。由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不少于3 名具有正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组成面试考核小组。
1.业务综合能力考核,内容包括:
(1)专业英语、专业理论。
(2)专业素养、综合素质考核:考生报告时间为10分钟,考生以PPT形式报告自己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其余时间回答专家提问。面试考核内容包括对考生的申请材料、学科背景、综合素质、英语口语水平、科研/临床思维与技能、科研素养、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每位面试专家根据面试表的各项评分指标对考生进行无记名评分。
2.成绩的计算
复试专家组根据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制定的复试考核表、复试无记名评分表中规定的项目及权重进行评分。
五、录取
进入复试的考生,按照报考的研究方向在复试成绩合格基础上,按照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录取名单经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公布。思想品德及医德医风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调剂
1.院内调剂:院内调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教育处成立复试小组依据缺额、专业方向相关性及第一轮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院内调剂复试名单。
2.医学部院间调剂参照医学部相关规定执行。
七、报名材料邮寄信息
考生将申请材料在2022年12月31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寄至或送交至我院教育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1号北京大学第六医院行政楼210,邮编:100191,收件人:张老师,电话:62723747(邮寄请使用顺丰标快,并注明北医申请考核制)。逾期不再受理。
八、招生咨询
1.考生需及时浏览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y.bjmu.edu.cn),查看招生相关信息。
2.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教育处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23747
咨询邮箱:bdlyjyc@126.com
九、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北京大学医学部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