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首都儿科研究所2023年博士生申请考核招生细则
2023年首都儿科研究所博士生招生试行“申请-初审-复试”制。具体选拔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考生须符合北京大学医学部报考博士生申请条件。
二、申请办法
1. 考生按照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2. 所交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完整,材料不真实者将不予录取(填写电话宜为手机号码,以便接收有关招生事宜的短信通知)
3. 考生将申请材料在报名当年的12月15日前寄送至首都儿科研究所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2号 首都儿科研究所科技处 胡老师
邮编100020 电话:010-85695562 请用顺丰邮寄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网上报名后,须按以下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1. 北京大学医学部《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 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 学位、学历证书的扫描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院(处)的证明信,其中须注明是否在2023年毕业);
4. 英语成绩证明(或证书)扫描件;
5. 两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不包括所报导师;医学部在学硕士生还须交硕士导师推荐信;
6. 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的陈述和证明;
7.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希望的研究方向及设想的陈述书;
8.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详细论文摘要和目录等)(一份);
9.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书(一份);
10.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
申请材料分别订成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由1-6项组成,复印件由1-10项组成。申请材料按以上顺序左上角装订,封面标注“博士生申请材料原件”及“博士生申请材料复印件”。
四、材料审核
1. 首都儿科研究所科研处对考生材料进行形式初审,将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考生申请材料提交专家小组审核。
2. 专家审核小组根据考生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综合能力、专家推荐、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进行考核。
3. 考生必须通过材料审核后,方能取得复试资格。
4. 院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材料审核结果,参照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原则,确定考生复试名单并通知考生。
五、复试录取
1. 复试按专业进行,内容包括:
(1) 专业英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笔试,考核内容由专家审核小组决定。
(2) 专业面试:面试由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不少于3名正高职称以上专家组成综合面试小组。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考生PPT自我介绍10分钟,回答问题10分钟。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潜力、英语水平等。每位专家根据面试表的各项评分指标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
2. 复试成绩评定办法
以上各项达到60分的基础上,复试成绩采用综合计分办法。笔试和面试的权重分别为30%和70%,实行百分制,按照总排序择优拟录取。
3. 首都儿科研究所科技处将拟录取名单报医学部研究生院。
4. 医学部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5. 拟录取博士生于2023年秋季入学,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特别提示:
复试前根据北京市防疫政策调整复试方案,复试办法及方式以学院发布的招生细则补充规定为准。
六、其它未尽事宜请查看《北京大学医学部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咨询电话:010-85695562 邮箱 kjc@shouer.com.cn
北京大学首都儿科研究所教学医院
202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