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招聘7人方案(第三批参加市人才考评中心)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市教委官网、医院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见附表1。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热爱中医;
6. 2019届毕业生;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初审、笔试等环节按照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统一组织执行。详见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天津人事考试网和相关网站发布的招考公告。
(二)资格复审
按照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发布的工作安排,5月29日至6月6日医院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由医院通知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复审审查进入面试人员的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按照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发布的工作安排,6月18日8:00至6月21日16:00进入面试的考生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网上下载准考证。
6月22日至6月23日,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若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出现并列排名,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则笔试中《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中《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仍并列,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四)总成绩
按照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发布的工作安排,7月3日考评中心在报名网站公布总成绩,医院同时公布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照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证明,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由医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医院可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待面试考核结果发布后另行通知。
(六)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医院人事处会同岗位所属部门组织实施。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专业能力、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价,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期间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考察的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据之一。
(七)公示与聘用
单位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按照医院要求的时间,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逾期将取消入职资格。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医院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医院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招聘岗位并在单位网站()“公开招聘”专栏重新发布岗位调整声明。调整后的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及安排也将在医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严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进行处理;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严重违纪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监督电话:
原标题: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第三批人员(参加市人才考评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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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公开招聘第三批人员岗位计划.docx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事处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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