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天津第一中心医院招聘4人公告(第二次)
根据天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公开招聘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开展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学位;
4.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外省市引进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且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见附件1:2019年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第二次公开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信息发布及工作程序
1. 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2019年4月19日,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站()及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有效期至2019年11月30日。
2. 报名方式
自信息发布之日即可开始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请投递至专用邮箱,邮箱地址为。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应聘岗位-博士-姓名”。
(2)现场报名: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E区4楼414室 人事处。
提交材料:
①个人简历电子版(务必注明应聘岗位,限报一个岗位);
②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电子版(PDF版),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书电子版(PDF版);
③身份证扫描件(PDF版,正反面在一页)。
3. 资格审查
在考核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单位组织的考核。
4.考核
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或简化招聘程序进行招聘。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5.体检
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6.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可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7.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进行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工作,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与招聘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3.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4号
4.相关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人事处毕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时间8:00-17:00
监督电话:天津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原标题: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2019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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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第二次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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